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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标准化

2011-03-28   来源:《劳动保护》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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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组织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会议总结推广了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做法和经验。记者借参加会议之机对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了采访。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推广。为贯彻落实《决定》,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200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2005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200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系统总结了上海的经验,形成报告并印发各地学习,有力推动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2.4万多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既提高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水平,也推动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同时,近几年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也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都大幅下降。 

  提出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目标是:要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

  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JGJ/T 77-20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实施分为2006-2008年和2009-2010年2个阶段。即到2008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部达到“基本合格”,特、一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50%以上;而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全部达到“合格”,特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90%,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7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50%,三级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30%。到2010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80%;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达到60%。  

  推动标准化建设的5项措施 

  全国各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序开展,依靠的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视、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考核的加强、科技投入的加大和安全培训教育的投入。

  1.榜样引路,部门联合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了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组长,各专业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地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200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后,许多地区都组织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到青岛学习观摩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为推广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样板。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人员的作业、生活环境标准化,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得到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

  2.细化技术标准,完善保障制度

  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法规及制度保障。如浙江省为更好地开展标准化工作,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实施意见》,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各类脚手架、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等涉及施工安全的主要环节作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检查规定,把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具体规定进行细化和量化,并作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审的依据,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出发,制定了企业内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为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考核全程覆盖,打造样板工地

  各地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通过加强考核,提高了企业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严格考核。陕西省结合本地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达标工地的经验,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除了通报批评外,并将其所施工的工地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二是考核覆盖全过程。上海市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评选中,针对建筑行业特点,从工程发包到施工过程都有明确要求。如在工程发包阶段,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做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承诺,并将其作为评标条件之一。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备案;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该工程创建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工作方案,否则不予审查。三是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黑龙江省选择一些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好的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要求,打造成样板工地,并及时召开由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过样板先行、典型示范,全省逐步扩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监管效能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注重加大科技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逐步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北京市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采用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工具式电梯井安全防护门、标准配电箱、具有企业特色的工地大门、标识标牌和安全通道等,不仅美观,而且便于安装,利于管理,还可以重复使用,避免了材料的浪费。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发了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该系统可同时对多个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可实现与施工现场的直接对话,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持续改进现场管理。通过这一系统实现了监管方式的跨越,有效地解决了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形成了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主管部门三位一体、高度联动、实时监控的有效管理体系。

  5.注重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北京市、重庆市、江西省等地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要求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建立业余学校,组织农民工在休息期间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制作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8个方面的影像教材。在施工人员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中,通过观看安全教育片,很直观地提醒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要避免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等。这种安全培训教育方式的直观化、影像化、趣味化、知识化,效果十分明显,工人们普遍乐于接受,达到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预期目的。  

  4项重点深化标准化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集中存在的几项问题,如有的地区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认识不够,态度不积极,有些地区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建设单位在发包过程中过分压低中标价格,致使施工单位缩减安全防护设施装备购置费用等,结合大庆油田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对各地下一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1.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在推进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文化,培养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爱岗敬业精神,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其他措施,把法规要求、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纪律约束、岗位安全责任等融合于岗位生产活动的全过程,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固化于制,企业的安全理念、安全价值观固化于心,安全生产基本设施、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固化于形。

  2.将人性关怀融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仅要切实改善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还要高度关注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要为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更全面的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3.指导督促建筑企业建立规范和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起覆盖企业安全生产各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流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企业要从基层开展“自下而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发动一线员工,集思广益,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进行总结,凝炼成标准,然后再与企业“自上而下”的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从而使企业的各项标准更加符合实际,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

  4.鼓励倡导企业实行精细化、严密化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精细化、严密化的管理,使企业针对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操作、每一句话建立规范和标准,并指导每个员工都严格遵守这种规范,从而使企业的基础运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运作有规定流程,有计划、审核、执行和回顾的过程,每一个过程、每一个操作都必须确认安全无误后才能进入下一过程,杜绝管理漏洞,使企业形成自上而下的积极引导和自下而上的自觉响应相结合的常态式安全管理模式。

  为鼓励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企业,激励各地继续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009年1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组织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对北京轨道交通大兴线01标段等93个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北京市西城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等61家先进集体和陈卫东等9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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