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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问责成“闻责”

2007-12-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我国对安全工作推行问责制快4年了,石宗源书记不可能不知道,可作为一个日理万机的贵州省委书记的他,为什么又会在省委全会上再次郑重而又严厉地指出来呢?除了他对安全生产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的责任感之外,也许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原因,那就是安全问责制在一些地方还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反复的系统工程。近年来,经过综合治理和多方努力,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在稳步好转,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也在逐年下降。但是,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重特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为了增强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中国自2004年首行官员“问责制”以来,近年来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时采取官员“问责制”的力度逐年加大,领导干部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但责任官员的纷纷“落马”并未能完全制止安全事故频发的悲剧,一度陷入了“一边是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一边是安全事故仍频发不绝”的尴尬困境,曾好评如潮的“问责风暴”因其推进力度也引起一些专家和群众的质疑。
  其实,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我们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安全工作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只打雷不下雨,只“闻责”不“问责”。就是被“问责”的一些政府官员,也大多数是暂时“隐退”,风头一过,照样风光依旧,最多是换个部门而已。矿难背后大都隐藏着渎职“黑手”,而对那些安全事故的渎职、失职人员及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由于《刑法》中对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偏轻,加之多方面的人为因素,大多被判缓刑或免刑,真正能“领到”实刑、处理到位的很少。据了解,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29人,已办结的涉嫌渎职犯罪257人,从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分析,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的占了绝大多数,使矿难背后的渎职者逍遥法外。
  有职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责必追究,失责必处罚。对安全工作,中国的官员“问责制”已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变为正式的制度要求,但问责制度推行以来,目前不仅仅在问责何人、由谁问责、问责什么、如何问责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而且在一些地方甚至还根本没有把问责制落到实处。所以,要真正把安全工作做好,减少事故发生,不仅需要好的举措和制度,更需要认真去执行和落实。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