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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气瓶主要管理环节

2007-04-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设计
  
  气瓶的设计应按《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8中的规定,设计文件需得到独立检验机构的检验师的批准。
  
  2.制造
  
  气瓶的制造要求应按《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8中的规定。
  
  首先由制造厂与一家独立检验机构签约,然后由独立检验机构对制造厂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审查,对产品进行检验,认为满意后,气瓶制造单位向DOT提交申请和技术文件(气瓶设计图纸、质量控制程序、检验计划等),独立检验机构向DOT提交推荐信和建议批准书,制造厂获得使用的编号后,其钢印必须向危险品办公室的行政主管登记。DOT的工作人员核查这些文件,若认为满意,DOT将安排工厂审查,工厂审查的所有费用由申请者承担,美国联邦政府将不承担任何与审查有关的费用。根据工厂情况,审查可能是一次或数次。如结果合格,DOT将批准该工厂生产DOT规程气瓶,并发给钢印和ID号码。DOT规程要求由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气瓶的监督检验,在给工厂颁发许可证的同时,也会批准该独立检验机构对该工厂生产的气瓶进行检验。但对某些DOT气瓶,例如在美国国内制造的3B型无缝气瓶,3BN型无缝镍瓶,3E型无缝气瓶,4B型焊接或钎焊气瓶,4BA型焊接或钎焊气瓶,4D型航空用焊接气瓶(水容积小于1100立方英寸),48240ET型焊接或钎焊气瓶,4AA480型焊接气瓶,4L型焊接绝热气瓶,8型乙炔气瓶,8AL型乙炔气瓶,4BW型电弧焊纵缝焊接气瓶,39型一次性瓶(标记的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900psig.)和4E型焊接铝瓶等,CFR上规定可以由制造厂自己的检验师进行检验。这一条款反映了DOT对重要性或危险性不同的气瓶区别对待的态度。
  
  对外国的气瓶制造厂按DOT规程生产气瓶,并且使用这种气瓶向美国出口、从美国进口或在美国国内运输危险品,都必须根据CFR49part173.300b的要求,由制造厂与独立检验机构签约,然后由独立检验机构对制造厂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审查,对产品进行检验,认为满意后,由制造厂和独立检验机构一起向DOT提交申请和技术文件(气瓶设计图纸、质量控制程序、检验计划等)。DOT的工作人员核查这些文件,若认为满意,DOT将安排工厂审查,工厂审查的所有费用由申请者承担,美国联邦政府将不承担任何与审查有关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工厂审查可能是一次或数次,工厂应准备样瓶,由独立检验机构的检验师按《危险品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合格,还将随机抽取样瓶送到美国的合同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如结果也合格,DOT将批准该工厂及该独立检验机构按DOT规程生产和检验气瓶,并发给钢印和ID号码。ID号码有效期为5年。
  
  在正式生产开始后,独立检验机构将负责气瓶的出厂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从以上的程序中可以看出,在DOT的制造厂审查过程中,独立检验机构承担了质保体系审查、产品质量检验等大部分任务,特别是对外国公司生产的气瓶,要进行多次检验和试验。最后DOT的官员可能到现场进行审查,即要检查制造厂的工作,也要检查独立检验机构的工作。是否批准制造厂对某种类型气瓶的制造资格以及独立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都由DOT的官员最后决定。
  
  3.充装
  
  气瓶的充装应符合《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3.302--340的要求。在这个部分,有对各种气体如何进行充装的非常详细的要求。充装及使用单位必须向DOT注册(CFR49part107G)。
  
  4.运输和储存
  
  CFR49part173中对气瓶的运输和储存提出了大量的要求,其中包括对发货人、承运人、介质、钢印、警示标签、运输方式、储存方式、空瓶的处理、气瓶的维护和定期检验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5.检验
  
  气瓶的制造监检必须由独立检验机构进行(见《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3.300a),独立检验机构的资格见前述,检验要求按《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8中的规定。
  
  对外国气瓶制造厂的监督检验,也需要独立检验机构进行。从事外国气瓶制造厂DOT气瓶检验的独立检验机构可以是美国的检验机构,也可以是外国的检验机构,目前DOT已经批准了22家外国检验机构作为独立检验机构,但外国检验机构得到批准的成本非常高。
  
  气瓶的定期检验(在役检查)由定期试验机构进行。《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3.34中详细规定了各种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并规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由危险品办公室的行政主管颁发的定期试验资格识别号的试验机构进行,并只能从事资格证书上规定的检验项目。试验资格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后应重新向该行政主管申请重新确认资格、重新发证。但对只进行外观检查的机构不需要取得资格证书。
  
  对外国的气瓶定期试验机构,若要对在美国国外使用的DOT气瓶进行定期试验,其设备需得到DOT的批准。根据CFR49Part173.34的要求,由定期试验机构向DOT提交申请,说明所使用的设备、程序及相关知识等。DOT的工作人员审查这些文件,若感到满意,DOT将安排一次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之前,检验机构必须将该次检查要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机票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作者注)交到DOT指定的账户。如结果合格,DOT将批准该机构使用批准的设备检验DOT规程气瓶,并发给注册号码。
  
  6.修理
  
  对气瓶的修理仅限于可拆部件及更换颈圈、底座。修理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气瓶制造厂进行,或者由得到行政主管批准的专业修理机构进行。某些检验机构也具备修理资格。
  
  7.进口气瓶
  
  DOT在《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3.301h(1)中规定,在美国国内使用的外国气瓶必须按DOT的标准进行制造、检验和试验,否则不允许使用。《危险品规程》CFR49part173.301j中还规定了用于出口的外国气瓶如何在美国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