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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公司全面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004-12-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近日,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36个单位、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在与公司总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同时,又全都按规定向公司交纳了一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这标志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已在该公司得到全面实行。
    柳州长虹公司是一家大型航天企业,其安全生产工作曾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去年,该公司在部分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中试行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如果在年度考核期内,被考核单位、部门全面完成了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公司将退还这些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如果未完成安全指标,这些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但不予退回,还要受到较为严厉的经济处罚。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后,长虹公司的行政“一把手”们都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不少行政“一把手”说:“要是因为安全工作没做好被扣掉了抵押金,自己经济上的损失是小事,关键是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影响不好。所以无论生产经营再忙,我们也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工作。”在“一把手”们的重视下,该公司上下形成了“人人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去年至今,公司不但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还完成了49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由于成绩,去年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6个单位、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不但领回了各自交纳的抵押金,还按规定得到了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