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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化学灼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3-08-19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加强对化学灼伤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

14、市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属于监察对象的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并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化学灼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市化学灼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化学灼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化学灼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化学灼伤事故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一次性化学灼伤事故,导致3人以上急性中毒的。

    (二)化学物泄露,得不到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中毒的。

    (三)化学物贮存窗口发生爆炸,造成化学物泄漏的。

    (四)化学物运输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容器变形,发生泄漏或有可以发生泄漏的。

    (五)两个县级行政区域交界地发生重大事故,且已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监、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地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照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三)当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示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六、采取的处理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现场可以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设立警戒区,树立警戒牌或警示灯,防止个别人员误入;同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及时离开现场,防止被灼伤或中毒。

    2、根据发生事故化学品的特性,应用相应的中和剂或反应物,使其变为无毒、无害物;如H2SO4可用NaHCO3中和。

    3、对于被灼伤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帮助其撤离现场,根据情况采取现场急救并协助120急救中心尽快将病人转移到各医疗机构进行院内救治。

    4、封存造成事故的化学品及原材料,必要时可将其销毁;防止其继续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5、为控制该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扩散,有权责令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周围的环境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七、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程序与方法

    事故现场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如下:

    1、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经过

    (1)确定化学品的种类及名称。

    (2)明确发生灼伤的病例。

    (3)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2、提出和采取控制事故的措施。

    3、协助医疗机构对病人进行救治。

    4、收集对违法者实施处罚的证据。

    5、提出预案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6、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的环境卫生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要求。

    八、事故控制和处理

    1、尽快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灼伤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2、当发现事故仍在扩大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范围超出本辖区范围时,应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向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根据事件控制情况的需要,建议政府组织卫生、医疗、医药、公安、交通、民政、邮电广播等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九、现场救护和医院救治

    (一)伤亡人员的转移路线、方法

    根据诱发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原因,结合现场地形、环境、条件,以迅速降低伤亡人数为目标,确定转移、疏散路线和方法。

    (二)受伤人员现场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以脱离危险因素,阻止伤情进展,降低死亡人数为原则,迅速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心肺复苏吸氧等措施。

    (三)受伤人员进入医院前的抢救措施

    接到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急救报警后,即刻组织调度120急救中心、黄河医院、市中医院及有关医疗单位急救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急救。

    1、急救车出车:120急救中心在接到报警后,0-3分钟出车,其他医疗机构0-5分钟内出车,车上急救医护人员、器械、药品齐全(按120网络急救站标准配备),对于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各医疗机构的二线急救车随时出车赶赴现场救治。

    2、现场和途中救治:急救车赶到现场后,由急救医护人员迅速进行现场救治,本着先活人后死人、午重伤再轻伤的原则,清点伤(病)员人数,实施外伤处理、吸氧、输液、人工呼吸等,并依伤情而定进行伤(病)员的转运;使伤(病)员尽快转移到120急救中心及各医疗机构进行院内抢救。在转运途中,随时观察病情,并及时实施抢救措施。

    3、院内抢救:伤(病)员转运到120急救中心或二级医疗机构急救站以后,由危重病人抢救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进行全面抢救,依病情不同,按抢救操作规程实施,然后进行分类会诊,决定治疗方案,实施治疗措施,待病情逐渐稳定后,再转入病区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