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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和设备应急预案

2011-01-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了防止和减少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重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发展新区提供保障。

  二、 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单德峰

  副组长:曹洪良、杨岩松、葛新

  成  员:郎海波、黄健、耿伟、张守义、张宝峰、陈平、李志鸿、徐庆革、徐凯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队,由达道湾管委会负责组建,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公共设施和设备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企业保护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意识,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

  2、保证重点

  在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公共设施和设备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管网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给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给,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信等)及户外广告、路灯等公共设施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处理程序

  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发生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内向规划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联系人及电话等。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参与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处置的各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达道湾管委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事发现场的地下管线信息,全力配合应急处置。

  5、应急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汲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五、善后处理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总结教训

  及时总结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