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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2010-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总则

  1.1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镇建筑行业对突发重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建筑行业实际,制定《马鞍镇突发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马鞍镇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马鞍镇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指挥长:李学彪

  副指挥长:钱清华,陈张水

  成员:陈秀英,韩忠富,陆建祥,陈百祥,许关水,阮春宜,蒋建新,韩勇刚,朱少华

  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马鞍镇突发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马鞍镇区域内重大建筑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各专业组职责

  2.3.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为马鞍镇突发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重大建筑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指挥长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3.3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2.3.4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2.3.5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2.3.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3.8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3.9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

  2.4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由镇机关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保安队员,镇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等组成.

  3预测,报告

  3.1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对全镇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101159

  3.2.3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指挥长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并向镇长报告.

  3.2.4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由指挥长向镇长报告,请示发出启动镇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现场救援处置

  4.1.3.1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指挥长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新闻报道

  马鞍镇重大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镇党委政府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设施设备保障(由镇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调配).

  6.3物资保障(由镇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调配).

  6.4人员力量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培训教育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重大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演练

  马鞍镇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镇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马鞍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