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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15-03-10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提高公司保障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营工作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为提高公司保障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营工作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杜绝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 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主要是指民爆物品的爆炸、被盗、火灾、自然灾害等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三、 组织领导机构

  在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天春同志的领导下,成立公司民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和调查处置民爆器材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工作。

  组  长: 罗天春   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组长: 石建斌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罗文富   监事会主席

  杜  江   副总经理

  成  员:

  欧小平   公司保卫部部长

  罗卫华   公司保卫部副部长

  张仕刚   配送公司经理

  文  峰   配送公司副经理

  田友文   配送公司副经理兼中心库主任

  全  林   配送公司副经理

  为适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需要,设立三个行动小组,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组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

  消防行动组:由张仕刚任组长,田友文、麻坤良、各配送站站长为成员。负责现场断电、消防灭火工作。

  通信救护组:由欧小平任组长,罗卫华、文峰为成员。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报警、通信联络、人员疏散、物资转移、伤员抢救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全林任组长。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需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 应急作业与分工

  1、 抢救指挥

  总 指 挥:罗天春

  副总指挥:石建斌、罗文富、杜江

  2、 临场处置指挥

  临场事故处置指挥:杜江、欧小平

  临场联络救护指挥:欧小平、罗卫华、文峰

  后 勤 保 障 指挥:全林

  五、事故类别及处置程序

  1、火灾事故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应尽快将火扑灭,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公司及有关部门,并按以下程序处置。

  (1) 专职消防队未到前,仓库消防组要使用正确的灭火方法,尽快把火扑灭。

  (2) 要立即切断电源和火源周边易燃物,控制火势蔓延。

  (3)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抢转物资,尽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4) 将火扑灭后,清理现场,清点物资,查找起火原因。

  2、 爆炸事故处置

  民爆器材属高危易燃物品,发生爆炸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爆炸趋势,减少爆炸威力。

  (1) 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公安,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

  (2) 立即切断电源和周边引爆物,防止连续爆。

  (3) 组织周围人员疏散,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4) 根据爆炸趋势,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转移物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 被盗事故处置

  (1) 发现被盗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

  (2) 公安人员未到前,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现场损坏,增大侦察难度。

  (3) 现场勘察后,征得公安部门的同意,认真清点物资,确定被盗物资数量。

  (4) 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案件调查。

  4、 自然灾害处置

  本预案所称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1) 发生自然灾害时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2) 积极组织人员疏散、转移物资,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3) 灾害过后,清理现场,清点物资,报告灾害损失情况。

  六、善后处置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2、做好事故、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分清事故、灾害的起因、性质、责任、经验教训,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3、根据事故、灾害损失情况,作好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事故、灾害处置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书面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害情况。

  七、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事故、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