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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制造企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2015-01-21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由于电站锅炉在制造过程中需要对焊缝质量进行检验,对于较大的锅炉汽包和联箱,焊接质量检验需要使用辐射源。这些单位在使用辐射源时,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放射线泄露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情况下,建

  由于电站锅炉在制造过程中需要对焊缝质量进行检验,对于较大的锅炉汽包和联箱,焊接质量检验需要使用辐射源。这些单位在使用辐射源时,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放射线泄露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情况下,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地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的手段。    一、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任务: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任务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特点:应急工作涉及技术事故、作业场所、公共卫生和人为突发事故等多个公共安全领域,构成一个复杂的应急救援系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和应急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后果、影响易猝发、激发、放大的特点。因此,为尽可能降低事故的后果及影响,减少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要求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

  二、建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放射事故的应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就能实现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根据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全面地规划和完善其各个组成部分,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事故所需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行动是指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1)对紧急情况或放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缡逗推拦溃唬?)规定公司应急救援各个组织的详细职责;(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证和其他资源;(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6)现场恢复;(7)其他,如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放射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和更新等。因此,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要求的过程要分为六个一级关键要求,包括:①方针与原则;②应急策划;③应急准备;④应急响应;⑤现场恢复;⑥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三、放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的过程

  尽管放射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放射事故发生后的应急行动。应急管理是对放射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落实于放射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应急预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的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建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放射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应针对模拟事故情景,围绕实际应急救援工作中可能的一系列应急救援行动开展,主要有以下方面:应急通知及启动;指挥和控制;事态评估;资源管理;通讯;警报与紧急公告;公共信息;大众保护措施;应急人员的安全;人员登记,隔离及封锁现场;人群安置;紧急医疗服务;事态控制与现场放射装置恢复;记录与调查事故。

  放射事故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作出评价,并提交演练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四、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实例

  以下实例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辐射源应用过程《放射事故的应急预安和响应》。

  (一) 目的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放射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2001第16号令《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ll7-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16387-1996《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

  GB16354-1996《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四)术语和定义

  辐射源:发射或能发射电离辐射的装置或物质。

  放射性同位素:指具有放射性的元素,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我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有Co60、Ir192等。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故。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区,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级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五)职责

  主管负责人对其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人员、救护计划和方法、救护器材和设备以及联络方式等都要进行明确布置和安排,并在公司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演练,一旦事故发生时可立即执行。

  (六)程序说明

  1、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安技、工会、公安、机械动力、医院等部门的负责人

  2、公司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

  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事故处理应急办公室(以安技部门为主),具体全面负责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表。

  4、放射工作区自然状况

  各厂房内的X射线探伤室、γ射线探伤室、工业电视、加速器探伤室的位置情况。

  5、现有在役放射设备情况

  CO60γ机、Ir192γ机、2515X射线探伤机、XXQ3005X射线探伤机、XXQ2505X射线探伤机、VJT工业电视、US3/420KVX射线探伤机的数量及具体位置。

  详细描述X射线室、γ射线室按照放射线防护条例屏蔽、铅门防护、X光室配置联锁控制装置的自然状况,说明个人配置报警仪、γ室配置区域报警仪、数字γ辐射仪的数量和具体位置。

  6、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7、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射剂量划分见下表:

  人员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重大事故
放射工作人员全身 ≥0.05Gy ≥0.5Gy ≥5Gy
公众成员全身 ≥0.005Gy ≥0.05Gy ≥5Gy

    8、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射事故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故的程度决定组成相应的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1)一般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发生一般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严重或重大事故应急与响应系统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组成指挥小组。

  9、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领导小组

  专家顾问组:邀请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市公安局、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10、事故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

  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1) 质量检验处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应坚持对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安全、应急常识的教育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定期组织专业学习和训练,提高自救能力。

  (2) 公安处、安技环保处应定期对射线探伤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存放。

  (3) 安技环保处应坚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与剂量监护,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11、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及现场保护

  发生事故后,质量检验处立即向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告。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一般事故

  发生较轻微的事故后立即封锁现场,维修人员迅速查明事故泄露原因,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

  (2)严重或重大事故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应马上封锁现场,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检测,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污染范围和程度,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方案。

  放射事故的放射物质处理,应申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安技环保、劳资人事教育部门应迅速着手对受照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事故调查程序

  (1) 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由安技环保部门牵头,质量检验、机械动力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应由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请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当进行事故的调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查和提供伪证。

  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结论,以文件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公司内部将从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全公司事故教育大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