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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4-11-1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机机舱火灾事故。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L T692—1999  《电

,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c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吸取事故教训。

  d对事故发生、处理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事故应急处理总结报告,并报相应上级机关。

  4.8 应急保障

  4.8.1 制度保障

  (1)认真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做好防火工作并做到万无一失。

  (2)落实好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建立防火组织体系,对重点防火部位落实责任人。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员工防火理论和实际的培训,增强扑救能力。

  (4)各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5)检查消防水压力、自动灭火装置,保证随时好用。

  (6)对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在交接班时认真交接,灭火器箱内禁止存放杂物。

  4.8.2 应急物资保障

  (1)火灾应急处理物资包括: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干砂、冲洗水管、铁锹、消防水桶、消防镐、消防带、正压式消防呼吸器等。

  (2)交接班时应对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进行检查,班组定期检查试验根据风场防火制度所列规定执行。

  (3)发生火灾时可就近使用灭火器,不够用时,值长可向公司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调运其它场所的灭火器材。

  (4)外部救援力量可提供的救援种类、数量和应急响应时间 a通榆县消防大队:消防车三辆;消防人员20人;响应时间60分钟。

  b通榆县急救中心: 急救车两辆

  c医疗救治机构:通榆县医院、通榆县中医院

  4.9 培训和演练

  (1)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此预案,以保证当发生风机机舱火灾事故时能迅速、果断的处理。

  (2)每年由安生部组织一次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反事故演习。

  (3)参加演习单位及人员为风机机舱火灾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及配合单位。

  (4)每次演习必须事先制定具体的方案。

  (5)演习结束及时进行点评,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认真进行总结。

  (6)演练程序见附录4。 4.10 预案管理

  (1)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维护由公司安生部负责。 (2)在每年4月份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检查,确定是否更新、修订,如需要更新和修订,应将下列事项作为重点。

  a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 b组织或程序中重要人员的变动;

  c内外部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能力的变动; d生产设备、系统、工艺、操作条件的变化;

  e演练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3)更新和修订后的审批程序按原预案审批程序进行。 (4)对修编的应急预案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任何人禁止擅自更改紧急预案内容。

  4.11 附录

  4.11.1 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外部机构信息 4.11.2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4.11.3 附录3:演练程序

  附录1:

  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外部应急机构信息

  通榆县消防大队: 0119 07287026 07287826 通榆县急救中心: 0120

  通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0436-7246428

  监察科 0436-724432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值班室:010—58682001 010—58682002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010—58683518 010—58683519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安生部主任:010-66579875 010-66579852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附录3:演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