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说明

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4-10-2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一 总 则 1 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中赋予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

    预警分1、2、3级,1级为事故可能发生(风雪雨雾高温等极端恶劣气候、上游限停天然气供应、供电局限停电)、2级为事故即将发生(管道冻堵或泄漏、停电、停供气)、三级为事故已经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灼烫、触电、车辆伤害)。

    一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集团内部相关应急部门、单位;

    二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集团公司内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级预警信息发布范围:集团公司内部、相关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

    4.2.1预警信息发布

    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通过公司内部的MAX短信平台、广播、无线对讲机1频道和6频道及固定电话发送预警信息。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事故或事故风险最先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拨打公司应急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内用电话或口头通知的方式告知本部门、单位负责人,部门、单位负责人上报集团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对事故信息进行确认,并准备启动相关预警级别的应急预案。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集团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供热、供气客服值班热线:   0477-96699

    天然气抢险抢修值班:       0477-3987168

    热源厂抢险抢修值班:       0477-8583155

    应急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一。

    4.3.2 信息上报

    发现事故或事故风险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报告;本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确认事故发生后于1小时内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新区管委会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在事故处理后24小时内向上级政府部门上报事故文字材料。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新区管委会等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的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是否有升级或扩大的情况。

    4.3.3 信息传递

    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以电话方式向地方政府安监局、住建局、环保局、公安交警、消防、120急救中心、园林局等单位通报事故信息;事故处理信息由应急职能小组的对外联络组负责收集,并由组长负责及时对外发布、报送事故信息。

    五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由现场技术组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3个的等级。按照事故影响范围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应急总指挥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1.1 一级险情:事故无人员重伤或死亡,无较大经济损失,且集团公司抢险队具备处理的能力和实施条件。

    响应级别:集团公司应急组织成员、各应急职能小组、应急抢险队。

    5.1.2 二级险情:现场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集团公司抢险能力不足以控制或完成抢险、抢修作业,需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支持。

    响应级别:集团公司全体应急人员、地方相关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5.1.3 三级险情:现场有人员伤亡情况在3人以上,经济损失巨大,造成大面积停气、停暖、用电故障,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启动区域应急。

    响应级别:集团公司全体应急人员、地方相关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

    5.2 响应程序

     5.2.1响应程序

    进入应急状态后,由应急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险情的分级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宣布扩大或缩小应急响应范围,由对外联络组负责电话通知有关政府部门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对应急响应进行升级或降级:一级响应为集团公司内部应急、二级响应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支援、三级响应需要地方政府启动区域应急。

    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职能小组(医疗救护、安全警戒、抢险抢修、通讯联络、技术支持、物资保障、交通运输),接到应急通知后立即召集所属应急人员,按既定应急预案的要求携带应急救援器材、抢险抢修工具赶赴事故现场(康巴什新区范围内不得超过30分钟),各司其职,迅速展开应急工作。

    各级险情均应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作为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机构,现场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任命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现场指挥根据技术支持组对事故性质和危及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分析结论,制定抢险、抢修救援方案,报应急总指挥批准后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现场指挥负责收集汇总事故信息,将事故危害、现场人员伤亡等情况上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根据上报情况,及时下达如下指令:

    由安全警戒组负责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由抢险抢修组、安全警戒组负责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由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负责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由信息联络组发布危险、避险通告,通知有关单位事故信息,联络上级支援抢险工作。

    5.2.2 应急处置

    1)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当发生重大着火爆炸事故后,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新区、市环保局监测站组织监测人员对扩散区进行监测。安全警戒组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用最短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首先对事故现场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情况下,设置警戒带、划定危险区域,配合医疗救护组对人员、设施、设备、物资施救。抢险抢修组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抢险人员到达现场,配合技术支持组查明事故原因,明确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切断局部电源、气源、热源,抢修方案一经确定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修堵漏工作。现场抢险、抢修人员,必须穿好防护服,配备防护装备。施救过程中有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以及有爆炸危险时,抢险,救援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如泄漏、火势、爆炸无法控制,上报应急总指挥争取地方政府应急增援。

    天然气管道、设备破损泄露导致起火、爆炸:燃气管线漏气、供暖管道爆裂等事故发生后,要距泄漏点50米外且无天然气存在地点处拨打电话报警,同时要检查周围杜绝一切火源,争取公安消防交警部门支援,进行交通管制、人群疏散、消防灭火。一旦发现火源,应在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关闭上下游阀门。抢险时通知上下游用户,采取切断管道、设备上下游阀门终止流体的输送,将管道、设备内的天然气点燃放散方式。若起火、爆炸并燃烧其他建筑、草木,首先关闭着火点上下游阀门切断气源,然后,组织灭火作业,熄灭火源后进行抢险、抢修作业,作业结束经检漏合格后通知上下游用户恢复供气。

    热力设备设施爆管:通知上下游用户,采取切断管道、设备上下游阀门终止流体的输送,控制漏点后组织抢修,作业结束经检漏合格后通知上下游用户恢复供热。

    煤粉尘爆炸、煤炭自燃:首先截断电源,在自备消防设施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自行灭火救援,避免次生灾害;启用消防栓、挖掘机,熄灭火源后加强通风,恢复正常。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请求康巴什消防大队(119)协助处理,我公司人员协助警戒、提供运输工具等。

    电气事故:首先截断电源,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灾。

    土方坍塌:对作业面进行安全防护后,迅速进行人工开挖,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车辆事故:保护现场,通知120急救中心施救。

    2)人员紧急疏散、撤离措施

    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人员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则进行现场救援处理,同时通知事故现场及周围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指挥人员应根据对事故危害程度的分析,通知有可能被影响的非事故现场人员进行撤离、疏散。应急工作组派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达安全区域。

    3)危险区的隔离措施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情况,及时设定危险区,并及时通知安全警戒组对划定的危险区进行隔离。当事故扩散可能对周围地区造成危害时,指挥部将事故周围地区设定为危险区,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实行警戒、人群疏散。

    4)伤员救护、处置注意事项

    现场抢救急救工作采取自救与互救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及时、果断、正确,不得耽误拖延。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带好氧气呼吸器,分组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引导撤离人员迎上风迅速撤离现场。现场伤者抬离危险区时,搬运方法要正确。

    5)应急救援原则

    遵循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重伤后轻伤、先救治后运送、急救与呼救并重的原则。

    应急响应图:

    5.3 应急结束

    各应急职能小组根据现场抢险情况、事故控制消除情况,在确认危险源消除、伤员得到救治、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总指挥派技术支持组、安全警戒组对现场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确认无风险后,由应急总指挥后下达结束应急的指令,对外联络组通知各职能小组撤离现场,安全监察部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恢复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明确以下事项: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上报事故处置经过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报警人、接警人、报接警时间、事故原因、事故类别、事故损失、伤亡情况、处置措施、参加应急人员到位情况等。

    b)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24小时值班电话接警人、各级别接警人、各应急职能小组负责人、应急指挥部成员主动配合接受调查小组调查,如实上报事故应急过程中的事实情况。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集团公司安委会组织召开应急工作总结会议,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事故各类信息的上报、发布工作,上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发现人、地点、预案的启动情况、救助的措施、各种物资的准备是否齐全、各组行动是否快速、有力、事故造成的损失、伤亡情况等相关内容。

    事故处理信息由现场协调联络组负责起草,经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审核后,对外发布、上报。

    事故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并在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审查后再行发布。

    七 后期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确定在应急结束后污染物处理(应急抢险队负责——焚烧物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污水排入城市下水手机系统)、事故后果影响消除(营销分公司负责)、生产秩序恢复(供热、供气分公司负责)、善后赔偿(计划财务部、计划管理部、行政综合部负责)、伤员医疗救治(事务管理部、行政综合部、工会负责)等工作项的具体内容,下达明确指令,通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单位逐项落实。     

    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总结及应急现场表现,结合现场录像、照片、资料分析,对抢险过程、抢险效果、预案执行、现场指挥、经验教训和应急能力进行总结评估,并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结合实际应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