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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1-06-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无专项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或因地质因素、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导致坍塌、滑坡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支护设施的损毁等。

  2 应急处置原则

  为保证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当发生事故时,本着“统一指挥、自救为主、分工负责、积极应对”的原则,以最快速度实施有序、高效的救援,使人员得到救助、事故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见综合预案3.1应急组织体系

  3.2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见综合预案×××)

  3.2.1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工作职责(见综合预案×××)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对深基坑采用目测的办法,每天派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观察边坡有无裂纹、塌方等情况,在深基坑开挖时要用测量工具检测放坡比例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监测、监控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现场技术负责人汇报。

  4.2预警发布方式和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现场负责人利用对讲设备、电话、扩音设备或呼喊等方式发布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强降雨预警时;

  ②危险源监控发现如边坡出现裂缝并有扩大趋势、地下水突然上涨等异常情况时。

  ③实际施工地质条件与地质勘查资料差异过大时;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信息报告

  24小时应急职守电话××××      

  5.2信息报告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5.2.1信息报告与通告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白天:

  夜  间: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②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救援。

  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④当事故危及周边安全时,及时发布通告。

  5.2.2信息上报

  ①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逐级上报原则,等级事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②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 书面报告格式见《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见附录1。

  5.2.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6 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响应标准如下(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6.1.1二级响应启动标准(公司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且本公司有能力控制事态的,启动二级响应

  ① 事故后,有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的;

  ② 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的;

  ③ 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④ 已经或可能导致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6.1.2一级响应启动标准(扩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启动一级响应。

  ① 公司应急力量或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

  ② 事故发生后,有3人以上被困的;

  ③ 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的;

  ④ 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

  ⑤ 已经或可能导致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⑥ 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的其它需要扩大应急相应的。

  6.1.3应急响应原则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响应启动的标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确定响应启动决定。

  6.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施工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响应级别。需启动一级响应时,一级救援响应启动前,二级响应必须已经启动。

  6.2.1二级响应程序

  ①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发布停工命令,组织人员撤离危险作业区域,并清点人数。同时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拨打120急救电话,遇火灾时还应立即拨打119救援。

  ②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确定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各救援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况,并做好上报工作。

  ③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按本预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专家建议指挥救援工作。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④ 事态得到控制后,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安全布置应急恢复和应急发布有关工作。

  ⑤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2.2一级响应程序

  ①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认为符合一级响应启动标准时,或者当现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救行动要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②上级应急增援力量到达前,各救援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进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上级应急增援力量到达后,由现场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公司各应急救援小组与上级应急救援小组衔接。

  ③ 现场所有本公司应急人员和应急小组应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遇有不同意见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时,应通过本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进行反映。

  6.2.3响应程序流程图

 

  6.3处置措施

  6.3.1 深基坑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① 在土方开挖前根据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临近建筑以及水电供应、运输道路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降水、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作为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中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签字的方案不得用于指导施工。如有改变必须重新审批。

  ② 在深基坑开挖的全过程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

  ③ 在深基坑降水、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进行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

  ④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是工程安全直接负责人,必须对深基坑施工实施有效的监控,确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

  6.3.2坍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现场作业人员发现坍塌事故后,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

  ② 现场管理人员接到坍塌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判明事故严重程度,查明险情,人员伤亡情况等,如有人员伤亡或人员被埋情况,立即组织抢救,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如有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援,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③ 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④ 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尽快消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⑤ 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⑥ 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⑦ 加强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运走边坡弃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加强基坑支护,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削去部分坡体,减少边坡坡度。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公司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见附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