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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最后一道防线--烟台应急救援体系问题与对策

2006-12-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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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2月22日,“辽旅渡7”轮在烟台市龙口港附近遇险,随时可能沉没,当时船上有82人,情况十分紧急。烟台地方政府迅速启动了海上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了大批渔船前往出事海域进行搜救,除4人落水后因水温过低、经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78人获救。这次救援,使预案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受到中央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被交通部称为“建国以来海上搜救工作最为成功的一次”。
  2004年6月,龙口市发生一起金矿地下火灾事故,72名职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龙口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龙口矿山救护中心进行紧急救助,将受困职工全部抢救了上来。另外,2004年渤海轮渡公司的“大华轮”在航行中失去动力、“英华轮”发生火灾等重大险情,都因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功组织救援队伍进行了施救,才避免了死亡事故的发生。
  烟台市安全管理涉及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烟花爆竹、矿山、铁路、航空、海上运输、海上渔业生产等多个高危行业,特别是该市濒临黄渤海,海岛海岸曲线漫长,渤海湾海况特殊复杂,海上运输、渔业生产安全压力非常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2001年以来,该市每年事故总量都占山东省的十分之一左右,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多达9起。对此,烟台市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日益完善
  2001年,烟台市出台了“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全市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2003年,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该市又对“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并相继制定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森林火灾、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13个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将任务和责任都层层落实到了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并对事故发生后各个救援环节的协调运作都进行了具体细化。各县市区、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和有关重点企业纷纷制定了各类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
  专业救助组织相继成立,应急救援中坚力量不断壮大
  目前,全市重点行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化品行业,大部分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或与有关应急救援组织签订了协议。2004年6月,该市依托龙口矿业集团,在山东省率先建立了区域性专业救援组织——烟台市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现有救助队员81人;2004年底,该市整合海上搜救力量,成立了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大大增强了海上救援手段。各县市区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安全生产需要,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或队伍。
  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抢险救灾反应能力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仅各级政府每年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就有50次以上。2004年9月,该市配合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在北部海域举行了陆海空立体救助演习,同年6月在玲珑金矿举行了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致命伤”
  一是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有的虽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没有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平时也不重视演练,甚至发生事故后也不启动预案,使预案成为“一纸空文”。
  二是应急救援队伍数量不足。目前,该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中,只有龙口矿务局、烟台万华集团有比较专业、规模较大的应急救援组织,大多数300人以下的企业不仅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而且除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企业外,绝大多数企业连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都没有明确,致使出现事故时不能有效组织施救。
  三是应急救援演练不足。个别单位担心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在简单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后,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走过场、搞形式,甚至“纸上谈兵”,达不到应急救援演练的目的,降低了预案的可操作性。据不完全统计,该市每年应急救援演练次数平均一个企业达不到一次,与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远远不相适应。2002年招远某金矿的井下中毒事故和2005年3月莱州非法开采事故,都因现场抢救组织不当,导致救援人员伤亡,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四是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各级政府没有安排专门的应急救援资金,致使应急救援资金和装备严重不足,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由于企业更多地追求效益,降低成本,大多数企业在应急救援方面没有专项投入,既不建立队伍,也不准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更不加强培训,一旦发生事故就束手无策,有的甚至因为缺乏应急救援基本知识而盲目施救,造成了不应有的伤亡。
  五是宣传教育不足。突出表现在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安全,而且违规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事故和隐患,严重威胁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对症下药治理“五伤”
  当前,全市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建立起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至关重要。
  一、认真落实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最近,烟台市政府以烟政发[2005]32号文件正式印发了《烟台市危险化学品等13个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特大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救援职责和任务,并对抢险救灾、医疗救护、警戒保卫、现场保卫等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好施救人员。一旦发生事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各司其职,各就各位,协同作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市里已经建立了一处矿山救援中心和一处海上搜救中心,针对全市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现状,建议下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成立烟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便对全市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以提高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和重大事件的能力。二是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整合现有危险化学品救援力量,组建危险化学品专业救助队伍。三是加强县市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矿山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如招远、海阳、蓬莱等都要建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如莱阳、牟平、招远等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专业救助队伍,切实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三、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救援体系,熟悉应急救援方案,掌握应急救援工具、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防范特大事故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演练来验证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和正确性,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序运转,发挥效能。
  四、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建议各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用于应由政府统筹的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二是用于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预案,锻炼队伍;三是为专业救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四是用作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垫付资金。
  五、加强宣传教育。一旦发生事故,外部救援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谁能在事故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采取理智有效的自救方法延缓自己的生命,谁就可能获救,死里逃生。因此,要把以群众自救为重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加强对从业人员以至每个公民的多种自救知识培训教育,通过生动丰富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其掌握常见事故的自救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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