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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污闪事故应急预案

2011-05-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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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避免或减少因电气设备污闪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1.2 本预案以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为核心,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6434—1996)、《关于防止电网大面积污闪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要求》(能源办[1990]606号)、《加强电力系统防污闪技术措施(试行)》(调网[1997]91号文附件)、《电力系统电瓷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合成绝缘子使用指导性意见》(调网[1997]93号)、《防污闪RTV涂料使用指导性意见》(调网 [1997]130号]以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而制订。

  1.3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  电气设备污闪事故的定义

  电气设备污闪是指积聚在输电线路、电气设备绝缘子或导电部位表面上的具有导电性能的污秽物质受潮后,使绝缘子、导电部位的绝缘水平大大降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发生的闪络。

  污闪事故是指由于污闪而造成输电线路、变电设备跳闸甚至全厂停电等突发性不安全事件。

  2.2  事故类型

  因为自然条件(如空气中飘浮的微尘,海风带来的盐雾、鸟粪、冰凌、雪挂、酸雾、雷电、高海拔放电等)、运行环境(水蒸气、烟尘、废气等)以及操作过电压、绝缘子串型不合理等因素,致使污秽物质附着在绝缘子表面上而形成污闪,造成发电设备跳闸、故障或升压站、降压站进出线路及备用事故电源线路跳闸,随即可能引发部分厂用设备切换、升压站、降压站高压母线停电、机组停运甚至全厂停电等不同程度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事故的定义和级别,详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号令)。

  2.3  危险等级

  2.3.1 三级状态:厂用电设备因污闪而跳闸或损坏,或保安电源线路跳闸,但没有造成升压站高压母线停电或发电机组停运事件。

  2.3.2 二级状态:污闪造成个别输电线路跳闸、升压站高压母线停电或发电机组解列的电力设备故障,但没有造成全厂对外停电或电网较大程度甩负荷、解列甚至瓦解等重特大设备事故。

  2.3.3 一级状态:污闪造成全厂发电机组解列、所有输电线路跳闸的重特大设备事故。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 对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中关于防止污闪事故的相关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2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确保事故抢险期间不发生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事件,避免造成设备损坏等意外事故发生。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现场指挥部):

  组  长: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成  员:电气车间、生技处、安环处、综合管理处、供销处负责人,当值值长

  4.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4.2.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4.2.1.1 提出修订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2.1.2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4.2.2 各部门职责

  4.2.2.1 综合管理处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供销处负责抢险物资的准备和资金落实。

  4.2.2.2 电气车间负责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消缺维护以及事故抢险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针对污闪事故拟订应急的机组和线路运行方式。

  4.2.2.3 生产技术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审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及预防

  5.1.1 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开展各项定期工作。

  5.1.2 严格执行电力系统绝缘子质量的全过程管理规定,加强管理,保证质量。

  5.1.3 坚持定期对输变电设备外绝缘表面的盐密测量及绝缘子的绝缘测量或零值测量,更换不合格绝缘子。

  5.1.4 定期校核运行设备外绝缘的爬距,原则上应与污秽分级相适应,不满足的应予以调整,受条件限制不能调整爬距的,应制定具体防污闪措施并认真执行。

  5.1.5 坚持适时的、保证质量的清扫,落实“清扫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

  5.1.6 定期检查硅橡胶复合绝缘子端头密封质量,清理鸟粪等表面附着物,保持线路绝缘子的抗污闪能力。

  5.1.7 按《防污闪RTV涂料使用指导性意见》(调网 [1997]130号)的要求在变电设备表面涂RTV涂料。

  5.1.8 室内设备外绝缘爬距要符合《户内设备技术条件》,并适时安排清扫,严重潮湿的地区要提高电气设备爬距等级。

  5.1.9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当发现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线路绝缘子闪络或严重放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扩大。

  5.1.10 有计划地检查接地装置,对接地电阻值突增的接地网要开挖检查,及时更换锈蚀的接地装置,以避免因接地电流经架空地线分流烧断架空地线,落在导线上而扩大为相间短路事故。

  5.1.11 分析各类污闪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事故发生的规律,修改完善应对措施,达到逐步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及带来损失的目的。

  5.2  预警行动

  5.2.1 三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及所属车间主任,值长也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及生产副经理,并做好记录。

  5.2.2 二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及生产副经理,并组织运行人员按照规程做好机组停运的各项操作工作,并做好记录。

  5.2.3 一级状态时,值长应立即报告经理,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公司的规定,经理、生产技术处、办公室应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集团公司、上级电力调度部门、地方政府部门报告。

  6   应急处置

  6.1 发生三级状态时,运行值班人员根据现场电气、热控等保护动作及声光报警信息,按照值长调度,及时调整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密切控制相应机组的参数,确保机组稳定运行。

  电气检修班组接到预警后,应于2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险,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三级状态下的抢险工作由当值值长统一指挥。

  6.2 发生二级状态时,根据实际运行工况,运行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6.2.1升压站、降压站个别线路跳闸。运行值班人员根据现场电气、保护动作及声光报警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核对,如果是污闪原因致使线路开关重合不成功,严禁人为强送跳闸开关,通知线路对方值班人员,做好有关记录;如果造成机组跳闸,运行值班人员按照规程做好机组停运的相关操作,确保机组安全停机。

  6.2.2 升压站一台变压器停电,所对应机组跳闸。按照规程规定,认真做好相应机组停运的相关操作,确保机组安全停机;现场核对保护动作、声光报警信息与现场情况,记录检查结果。

  按照预警程序,各部门在接到预警后,应于2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二级状态下的抢险工作由生产副经理统一指挥。

  6.3 发生一级状态时,根据实际运行工况,在值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下,运行人员严格遵守运行规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尽量确保一台机组运行带全厂厂用电,保证其它机组安全停机。

  按照预警程序,各部门在接到预警后,应于2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在经理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按照三个渠道逐级汇报集团公司、上级调度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

  6.4  应急结束

  6.4.1 三级状态时,经应急处理,机组各参数恢复正常运行稳定,由值长宣布应急结束;

  6.4.2 二级状态时,经应急处理,机组安全稳定停机,开关位置正确,经全面检查核实,没有发生较大的设备损坏等情况,机组具备继续运行条件后,由生产副经理宣布应急结束;

  6.4.3 一级状态时,损坏的设备、系统等经应急抢修,全部恢复正常,开机、带负荷正常后,由经理宣布应急结束。

  7   后期处置

  7.1 各部门生产人员在应急处理期间,在人身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均应坚守本职岗位,各项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7.2 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生产相关人员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需要进行试验的设备完成所有试验,当确认所有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可向电网调度部门申请机组启动,并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7.3 事故后果造成的影响,主管生产副经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消除,涉及到人身伤亡、设备损害的情况,组织做好各项救治善后、设备的检修采购工作。

  7.4 生产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按照公司的规定,保存一定数量的事故备品,如各类型开关、套管、避雷器、互感器、母排、电机、导线等,以及一定数量的通讯、照明、焊接、电源、医疗等相关器材。

  9  培训及演练

  9.1 培训

  预案发布后,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包括本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人员是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的所有成员以及生产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应急人员的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的程序以及应急恢复。

  9.2 演练

  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响应的模拟演练。各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保存。

  10  附则

  10.1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预案编写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

  10.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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