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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知识

2012-10-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什么叫建筑施工?  答: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者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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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叫建筑施工?

  答: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者“工地”。

  2.建筑施工的特点是什么?

  答:建筑施工与工矿企业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的特点,主要是:

  (l)场地固定。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作业。并且要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

  (2)露天及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建造房屋,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栋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3)手工操作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是我国发展最早的行业,可是至今大多数工种仍是手工操作。

  (4)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规律性差。在建筑施工中,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一天都在变化。

  (5)流动性大。每一栋建筑物建造完成后,施工队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工程。

  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加上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因此,不安全因素多,是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

  3.建筑施工中有哪些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别?

  答:每栋建筑物一经破土动工后,就不会再移动了,工人要围绕着建筑物上上下下进行各种作业。由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别为:

  (l)高处坠落。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作业,是建筑施工的主要作业,因此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5%~40%。多发生在洞口、临边处作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等上面作业中。

  (2)物体打击。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工期的约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业,因此,物体打击是建筑施工中的常见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15%。

  (3)触电。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近几年已高于物体打击事故,居第H位,占总数的18%~20%。

  (4)机械伤害。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的伤害。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是建筑施工中的第四大类事故。

  (5)坍塌。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基础工程越来越大,土方坍塌事故也就成了施工中的第五大类事故了。目前约占事故总数的5%~8%。

  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哪些规定?

  答:自1956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制定多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定,主要有:

  (1)《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这是1956年国务院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而颁发的第一部规程。共分9章112条。分为总则、一般安全要求、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和安装、拆除工程、防护用品和附则9个部分。这个规程对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是原国家建工总局,于1980年6月颁发执行的。规程分为土木建筑、设备安装、机械施工三大部分。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安全设施标准,二是设备安全装置标准,三是施工组织管理及安全技术的一般要求,四是30个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共有40章832条。

  (3)《十项安全措施》这是原国家建工,总局,于1981年4月在《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十项措施内容是:回)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幻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装置;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答:在施工现场的所谓“临时用电”,主要是区别于建筑工程上的正式电气工程而得名的。施工现场中电能是不可缺少的主要能源。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施工中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也日益增多。而施工现场复杂多变的环境和用电的临时性,使得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变坏,从而发生电气事故,特别是因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增多。为了有效地防止各种意外的触电伤害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制定了这个标准。它的主要特点:一是在施工现场实行TN-S系统,即增加了保护零钱,做到了重复接地,把施工现场原来使用的三相四线变成了五线;二是实行了两级保护,即在电器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这些措施大大地加强了;陆时用电的安全性。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用电管理,提出了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规定了电器的安全距离;接地与防雷;配电室与自备电源;配电线路,规定了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的规则;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规定了使用要求及漏电保护器的应用;照明,规定了各种场所照明的使用原则。

  6.建筑施工商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答: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高于2m的临边、洞口、攀登和悬空等作业,高处坠落的事故也屡见不鲜。这个规范就是针对这些部位作业,而提出来的安全防护措施。其内容包括:

  (1)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觑定了防护栏杆的高度,设置原则及计算方法。

  (2)攀登与是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登高设施的使用及要求,独立悬空作业应遵守的原则。

  (3)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及安全间隔距离。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开工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在开工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主要是: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这是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纲领性文件。它包括工程概况、计划安排、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施、建筑材料、劳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其中应有详细施工平面图。在图上要标明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仓库、加工车间、各种管道、大型设备、临时建筑的位置,已经确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动。小的工程也可以编制施工方案。无论是施工组织设计,还是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相据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提出具仲要求。对于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拆)模板、招(拆)脚手架、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等都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施工现场要做到三通一千。即运输道路通、临时用电线路通。上下水管道通、施工场地平整。

  8.对施工现场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卫生和防火的要求,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要求有:

  (1)与外界隔离的设施: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围栏、砖墙、密目式安全网等围护设施,与外界隔离,以保障安全生产。

  (2)悬挂标牌:每个施工现场的入口处,都要悬挂:l)工程概况及施工单位名称牌;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概况表;4)安全规定。

  (3)运输道路要畅通:施工现场要有道路指示标志,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应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小于10m。在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方,应该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置临时交通指挥。现场的道路不得任意挖掘和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也要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以保道路的畅通。

  (4)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现场中的各类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机械设备等等,都应该按照施工平面图已设计好的位置,分类堆放,不能超过规定的高度,更不能靠近围护栅栏或建筑物的墙壁位置。对工程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的杆件,要随时清理堆放整齐,木板上的钉子要及时打弯和拔除。

  (5)要有排水设施:施工现场要有排水沟,排水沟要不妨碍施工区域内的交通,不污染周围的环境,并经常清理疏通。

  (6)有卫生设施: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为职工准备足够的清洁饮用水,吃饭和休息的场所,以及洗浴场所和男、女厕所。工地内的沟、坑应该填平,或者设围栏、盖板。

  9.什么叫土方工程?

  答:每栋建筑物都有基础,而绝大部分的基础是埋在地下的,把基础所在位置的土挖出移走,这就叫土方工程。在建筑施工中土方工程量很大,特别是在丘陵地带或者山区,高层建筑的深基础的施工等。土方工程施工因受到土质、地下水、气候、挖掘深度、施工场地与设备等的影响,条件复杂。不同的工程上方工程遇到的情况也不同,施工条件和方法也随之变化。保证施工安全是土方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由于土方挖掘深度较大,任何忽视土方开挖时的放被或对边坡的支护工作,都会造成土方坍塌,这类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10.土方开挖应注意些什么?

  答:土方开挖应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边坡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上附加的侧压力。

  (4)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的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cm~30cm厚覆盖上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11.土方开挖后,怎样做排水?

  答:基坑开挖要注意防止因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措施。

  (1)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方较深时,应尽可能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在水位以下进行土方工程。

  (2)为防止基坑浸泡,除做好排水沟外,要在坑四周做挡水提,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坑内要做排水沟、集水井以利抽水。

  (3)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它挖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深度和尺寸、选用集水坑或并点降水。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现场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4)采用井点降水,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12.土方开挖有哪些安全措施?

  答:土方开挖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被、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控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玻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产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根据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13.人工挖孔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答:(1)多孔同时开挖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招孔、成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

  (2)挖孔的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不可收拾。

  (3)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灌混凝土时再拆除。

  (4)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移动式活动安全盖板。当土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sin左右时,推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立后再盖板,下吊桶吊上,以防止块、操作人员和工具掉人孔内伤人。

  (5)桩孔挖土,必须挖一节土,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孔内一般严禁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审批后实施。

  挖孔、成孔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与设计负责人办洽商变更手续,方可变更。挖孔、扩孔完成后,一律应在当天验收并接着浇灌混凝土,特别是孔壁是砂土、松散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浇灌混凝土,以免场孔。护壁混凝土拆模,要经过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6)正在开挖的共孔,每天上班前应对井壁以及井中的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德转轴、支腿、吊绳、挂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非机电人员,不允许操作机电设备。翻斗车、搅拌车、电焊机、电葫芦等,一律由机电人员专人负责操作。

  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

  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体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高于80cm的护身栏封闭围住。

  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而且必须要有领导和安全人员在现场指挥,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应及时轮换。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要紧密配合。

  孔井口边1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上应在孔井口边l.5米以外。

  14.高处作业的含义是什么?

  答: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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