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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透水的安全知识

2014-04-03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一、情况简介:煤矿透水,是指在坑道里掘进或采煤的时候,挖穿洞壁接通地下水或者积水的废弃坑道及采空区,引发的事故。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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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情况简介:煤矿透水,是指在坑道里掘进或采煤的时候,挖穿洞壁接通地下水或者积水的废弃坑道及采空区,引发的事故。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区别真假“挂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有“挂汗”,若有属真“挂汗”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中若含有含铁的氧化物,当它通过煤岩裂隙渗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磨擦会发出“嘶嘶”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水源较近了,透水即将发生。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工作面有阴冷的感觉,但如果积水区内的水温较高,采掘工作面接近反而温度升高。

  (5)出现雾气。如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矿山压力显现增强。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压力明显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片帮、冒顶次数增加。

  (7)顶板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臭味。

  (8)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发氢等有害气体。

  二、发生透水事故后如何自救

  (一)被矿井水灾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如系老空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坚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共渡难关,安全脱险。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5)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得救后,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

  (二)煤矿发生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三、矿井水害的防治措施

  预防水害的预防措施可以概括为防、排、探、放、疏、截、堵7个字。

  防:即井上下防水设施及防水措施;

  排:即井下排水设施和排水能力;

  探:即井下探水;

  放:即对老空区积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

  疏:即疏水降压或疏干有害水层;

  截:即留设各种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堵:即注浆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溶洞含水层,加固底板。

  四、专家提醒

  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无法抢救,应沿着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退到涌水地点的上部水平或地面,而不能进入附近的独头巷道。如果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则可在独头工作面躲避,这是因为独头上山附近空气因水位上升逐渐压缩能保持一定空间和空气量。当被水堵在巷道内时,应保持镇静。

  五、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时间:1997年7月23日9时50分

  事故发生地点:龙潭煤矿(基建井)三采区+420—23#煤层西小眼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事故伤亡情况:死亡3人,轻伤2人

  (一)事故经过

  7月23日早班,协三队队干杨××,班长黄××及当班工人8人作业,其中黄××等人上迎头打炮眼。8时30分安监站余××和队干扬××到迎头检查安全,没有发现透水征兆,当场交待黄××要等放炮后15—20分钟才能上迎头作业。9时10分放炮,9时30分黄××等4人从外小眼爬向切眼迎头,陈××在距小眼口15米处扒煤。9时50分陈××听到一声巨响,当即,水和煤便劈头盖脸向他冲来,他滚了几滚被一根木头卡住。事故发生后,在巷道装车的刘××跑出去告诉正在清理巷道的杨××等人,杨××立即跑到三采区车场打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到采一队求救。在井下检查工作的矿领导和管理人员获悉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奋力组织抢救,于12时45分将遇难的黄××等3人运出峒口,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无采矿许可证的严××集资小煤窑非法越界侵入三采区下山至+448米标高处开采,停产期间没有排水,采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矿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过于听信严×ד不打下山”的一纸承诺,思想麻痹,放松对小煤窑侵入下山开采可能造成积水的警惕性。

  2、作业规程贯彻落实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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