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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2)

2006-02-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十一、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例一:1993年10月21日,某石化公司炼油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该厂半成品车间无铅汽油罐区的310#罐(10000米3)在进行汽油循环调合时,因技术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开错阀门,相邻的311#罐造成串罐外溢,遇拖拉机的尾气火花导致爆燃,过火面积为23400米2,溢罐跑损及烧掉90#汽油182.4吨,并造成现场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96万元。
    例二:1984年3月27日,某炼油厂液化气罐区由于误操作,发生一起恶性爆炸火灾未遂事故。3月25日上午,某化建一处未正式通知厂方,在碰线施工时,就将新老罐区之间3条液态烃管线的隔断阀盲板拆掉。27日上午,运销科装瓶站电话通知八罐区送液化气。八罐区大班长即安排操作工去开阀。操作工错将811线隔断阀误认是829线隔断阀而打开。由于811线盲板已被化建拆除,致使液化气经DNl50的811线分别串人4个400米’的未投用新球罐内。约3分钟后,操作工发现跑气,便立即关阀。当大量液化气从球罐外冒时,被装瓶站站长和厂调度副主任发现。由于处理迅速果断,一起恶性爆炸火灾事故才被避免。造成这次事故原因是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岗位技术不熟悉。
    十二、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例一:2003年3月4日,某石化公司烯烃厂根据作业计划,安排重汽油(未加氢)出厂。10点左右,油罐车驶进临时灌装站台,10:15左右启动送料泵送料,约2分钟,操作人员发现槽车进料口冒烟,立即关闭进料阀,停止作业,并令驾驶员将槽车驶离装车台,槽车驶出大门后,发生爆燃。事故原因分析:装车站台为一临时装车台,无正规的具有防静电措施的装油鹤管,只有2个直径为2寸左右,离地3.5米高的重汽油管线甩头,各由一个截止阀控制,操作人员在装油时用1根约1.5米长的胶管接在管口,胶管不能伸及油罐车底部,只能半悬于油罐中,加之无控制装油流速的手段,其装油过程属于喷溅式装油,胶管又不能及时将静电导出,极易产生静电积聚,从而导致爆燃事故。
    例二:1973年6月1日,某厂和某市煤气公司两台汽车槽车先后进入某厂充装液化石油气。某厂汽车先装完,煤气公司的汽车继续充装,但它的放空管正对满车的底部,这时实习司机违反其他液化气槽车装车时禁止发动汽车的规定,进驾驶室发动汽车,引起液化气爆炸,两台车严重烧坏。
    十三、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应安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应采取密闭方式
    例一:1993年2月21日,某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精制工段酸性水系统停车,对各有关管线进行防冻排液处理防冻。按规定应将酸性水泵向汽提塔进料管线上的阀门关,上,将酸性水泵的出口阀和出口排液阀打开排液。操作人员未关管线上的阀门,就打开泵出口阀和排液阀排液,排放过程中又无人进行监护。在进料管线内酸性水排放完后,汽提塔内压力为0.24兆帕,浓度为67%的硫化氢气体经过进料管线从酸性水泵的排凝阀处排出,迅速弥漫整个泵房。此时,在该厂泵房更衣室的4名劳务女工,准备打扫泵房卫生,一出来,立即被硫化氢气体熏倒,中毒窒息倒地,最远的离更衣室门3米,最近的离门仅 1.5米。9时25分,被人发现,立即抢救。抢救中又有9人不同程度的硫化氢中毒。4名劳务女工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在脱水排液时,未将酸性水泵向汽提塔进料管线上的阀门关闭,致使汽提塔内残留的H2S通过进料管由酸性水泵出口排凝阀排人泵房。
    例二:1987年4月18日,某石化总厂第一招待所两名炊事员用皮管接在母管的小阀上,一头插在食堂后面厕所的大便坑内,将液化石油气残液直接排放,数分钟后,发现气味太大,就关闭了母体总阀,二人随即离开现场。总阀虽然关闭,但由于内漏(事后检查)仍有少量气体在外泄。已经排出的残液中的可燃液化气在下水道内向四周扩散,8:10左右遇明火引起燃烧和爆炸(2—3次),轰燃的火焰把2名炊事员烧成重伤,爆炸冲击波使附近部分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一路之隔的排水沟盖板炸开一个约十米’的大洞,造成6名居民受伤人
    十四、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米3,总硫量不大干400毫克/米3
    例一:2000年10月20日,某石化公司炼油厂发生一起油罐火灾事故,烧毁266吨及一台500米’石脑油内浮顶罐。19日 22:40,213#罐开始向乙烯装置付石脑油,20日9:00停泵,开泵前向罐内通水蒸气保护,20日8:40停止通蒸汽。9:35,213#罐发生爆炸并起火燃烧,燃烧6小时35分钟,事故是由于罐内腐蚀形成的硫化亚铁自燃引爆罐内油气,继而引起罐内残存敞口燃烧,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
    例二:1977年12月10日,某腈纶厂操作员排放废碱液时;不认真监护,造成脱硫罐中的液态烃流人明沟挥发,使厂区局部地区空气中含烃浓度达到爆炸范围,当距气体分离车间250米远的厂部值班汽车发动时,排气筒外冒火星,引起瓦斯爆炸。
    十五、凡储存液化气与瓦斯的容器、工艺管道及附件,应符合国家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GBl50《钢制压力容器》的要求
    例一:1981年4月5日某厂一职工领回新灌装的钢瓶放在厨房,不久钢瓶自行爆破,液化石油气泄出后遇到明火又发生二次爆燃,·使家人受伤,数间房屋倒塌。其主要原因是钢瓶材质不符合要求,使用沸腾钢制造。
    例二:2000年10月8日11:45,某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换热器E2002中变气出口管线三通(gL508毫米X16毫米)爆裂,含氢45.6%的湿基中变气(2.5兆帕,195、)大量喷出爆燃起火,装置紧急停车,火灾于20分钟后扑灭,直接经济损失 17.5万元。事故是由于设计时材质选用不当,使用了20#钢,在低负荷运行工况下,水碳比超高,导致微量酸性液滴腐蚀、冲蚀、管线三通处严重减薄,使用近十个月壁厚最薄为3.37毫米。
    例三:2000年6月16日,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焦化车间操作工去现场调减炉进料流量,因调节阀阀芯腐蚀脱落,一人去关小手动分支阀,14:35,进料管上去炉—2分支阀前大小头破裂穿孔,370℃的高温热油喷出着火,在附近操作阀门的一名操作工(距破裂处1米)被当场火烧死,部分管线、仪表、电气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小头本体严重腐蚀减薄破裂,该大小头安装时未按设计使用Cr5Mo,错用了20#钢,运行中发生严重腐蚀,壁厚由12毫米减薄至0.95毫米,在管内压力上升的冲击下,大小头本体破裂,裂口直径为100毫米,高温热油喷出自燃引发火灾。
    十六、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应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设立消防通道。既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与系统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除此以外,储备站及生产区域内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并不准任何人携人火种,在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应穿防爆鞋,不得穿鞋底带铁钉的鞋;各种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时,必须在排气管上戴防火帽;不准机动车辆在生产区域内进行修车、擦车、加油;灌装和卸液操作时,必须将车辆的发动机熄灭,每天下班时,必须将生产用的电源切断;各种设备应装有良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
    十七、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应装设阻火器和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点炉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炉膛内不积有瓦斯
    例如:1983年11月15日,某厂新催化裂化车间加热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该炉共15个油气联合火嘴,新开车负荷低,只点4个火嘴,当大风吹来时有2个火嘴先后被吹灭,但未及时关阀,炉内聚积大量瓦斯,在炉膛上部正在燃烧的2个火嘴的引燃下发生爆炸,直接损失15万元。
    十八、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应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中国石化总公司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的发生,制定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94),并于1995年4月1日实施。该规范要求如下:
    1.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一氧化碳、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液化烃和甲B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罐装站等),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应为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常规的检测报警,宜为一级报警。当工艺需要采取联锁保护系统时,应采用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的同时,输出接点信号供联锁保护系统使用。
    3.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的危险场所,甲类气体释放源的检测,应进行连续指示、打印或记忆。
    4.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
    5.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米,室外宜为15米。在有效覆盖面积内,一般设1台检测器。
    7.按规范规定,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该设计规范也对工艺装置、储运设施以及可燃气体扩散和积聚的检测点的确定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如上所提及的一起事故:1988年10月22日,某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车间球罐区发生重大爆燃事故,死亡26人,烧伤15人。10月21日23时40分,当班一名操作工和班长在3号区 914#球罐进行开阀脱水操作。由于未按操作法操作,未关闭球罐脱水包的上游阀,就打开脱水包的下游阀,在球罐内有0.4兆帕压力的情况下,边进料边脱水,边致使水和液化气一起排出,大量外逸,23时50分,球罐区门卫人员发现跑料后,立即通知操作工。22日零时05分,操作工关闭了脱水阀。从开阀到关阀前后约25分钟,跑损的液化气约9.7吨。保安公司职工见液化气不散,又提醒当班注意,但未能按操作规程的要求采取紧急排险措施。逸出的液化气随风向球罐区围墙外的临时工棚内蔓延和墙外低洼处积聚。1时07分,扩散并积聚的液化气遇到墙外工棚内的火种,引起爆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事故主要原因虽然是操作工违章操作,球罐边进料边脱水,并且离岗,使液化气大量外逸没有被发现,但是另外一个原因是该罐区虽然安装了报警器,但未投用,当液态烃逸出时没有发挥作用。
    十九、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应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例如:1983年11月22日,某灌瓶车间充装工看到灌装枪由于没安正漏液,就用右手握住油管,左手准备去正枪,就在这时引起爆炸燃起火球,引起其他液化气钢瓶相继着火爆炸,3名工人被烧成轻伤。这起事故的原因是灌装枪接地不良,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爆炸着火。
    二十、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的目的在于万一发生火灾时,储罐或管线上的火不致于将框架或支架烧塌,引起更大的事故。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