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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2011-08-14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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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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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以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实施首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