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9-22发布 2000-01-01实施[pdf]格式
1 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钢制设备、管道及其附属钢结构的外表面涂料防腐蚀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表面温度超过500度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涂料防腐蚀。 本规范不包括设计和管道的表面色和长输管道的涂料防腐蚀。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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