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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GB/T 19905-2017

2017-11-27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1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以下甜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出厂文件、储存运输等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钢制锥体的设计压力不小子0.1MPa ,容积不小于1m3,且与定型底盘或半挂车行走机构永久性连接的罐车。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范围的罐车:
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
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
c)国防军事装备等有特殊要求的。

1.4 本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企附件、仪表、装饰附件,以及定型底盘或半挂车行走机构、支座、操作箱等。

1.5 罐体界定范围如下:
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
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
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1.6 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子50mm 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板等。

1.7 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