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对便携灶用丁烷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结构、尺寸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验收、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作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灶专用、灌装丁烷气、一次性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规定的气瓶和GB 16691-1996《便携式丁烷气灶》中规定的灶是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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