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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2013-02-04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 总则
1.0.1  为使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和安装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O. 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通用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
1  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 O.55kW 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2  电动桥式起重机、电动梁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胶带输送机运输线、载重大于 300kg 的电力拖动的室内电梯和自动扶梯。
3  电弧焊机、电阻焊机和电渣焊机。
4  电镀用的直流电源设备。
5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阅控式密闭铅酸蓄电池和铺锦蓄电池的充电装置。
6  直流电压为 40kV~80kV 的除尘、除焦油等静电滤清器的电源装置。
7  室内日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