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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20058-92

2012-12-26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条 为了使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电力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