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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设计规范SL 456-2010

2013-01-31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水力发电厂、变电所和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的设计,使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发电机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不含抽水蓄能电厂);交流额定电压为35~500kV变电所;单机容量200kV及以上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