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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08-05-20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组织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总结前六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制定了《山东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活动紧密与百日督查结合、紧密与隐患治理结合、紧密与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23号文和姜大明省长4月30日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结合,紧密与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结合,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突出“隐患治理年”、“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省重点活动安排
    (一)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日
     2、地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
    4、组织单位:省安监局主办,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承办。
    5、活动内容:在企业内举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省安监局会同企业共同制定演练方案)。拟请省政府领导到现场观摩并向企业赠送安全知识读物、光盘等,同时参加企业安排的其它安全宣教活动。以此标志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在这一天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所在地,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隐患治理年”、“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奥运”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发送手机安全公益短信,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播发公益广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隐患治理齐鲁行”活动
    1、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省级主流媒体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配合“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道路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在潍坊、临沂、枣庄、济宁等市开展“隐患治理齐鲁行”系列采访报道活动。每市选择2-3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治理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采访,并在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进行宣传报道,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有关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2、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组织,各有关新闻单位负责落实。
    (三)开展“全省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
    1、活动内容: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配合“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5月中旬,试题刊登在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sdaj.gov.cn)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各种媒体登载答卷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答卷活动。各市安监局负责汇总本市答卷情况报省安监局。
    2、承办单位:各级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四)组织开展“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2、活动内容:落实全国“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省政府“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部署要求和4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执法检查。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督察等形式,重点查处“三非、三违、三超”(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行为,重点督查省政府关于隐患治理各项部署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情况、省市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改指令的落实情况以及已明令关闭企业的关闭情况等。
    3、承办单位: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海洋渔业厅、煤炭局、山东煤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市安委会结合本行业、本市实际组织实施。
    (五)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
    1、活动内容: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内部,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以此完善企业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力量,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具有救援队伍的企业都要组织一次实战救援演练。
    2、承办单位:各级安监、煤炭、煤矿监察等部门组织,有关企业负责实施。
    (六)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全省企、事业单位,面向基层社区、企业、生产一线,集中开展以“提高安全健康整体素质,实现安全健康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组织实施。
    2、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 创建活动。在全省各大企业班组青年集体中开展 “青年安全示范岗” 创建活动。团省委、省安监局组织实施。
    3、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以各级各类学校为单位,采取主题班会、上安全知识课、设置安全知识板报等形式,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4、开展“送技术下乡,送图集进村”活动。为村镇工程建设和农民自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安全隐患。省建设厅组织实施。
    5、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以安全文艺演出、赠送安全图书、安全教育影像片放映等形式,把安全文化送到乡镇社区和企业,推动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自行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除组织参加以上活动外,都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其它各种形式的“四进”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活动
    1、活动内容:全省分四个片区组织观摩。主要展示和检验各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装备配备以及执法监察人员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观摩活动,交流基层执法监察工作经验,以典型为榜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全省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2、承办单位:省安监局。由监察总队分片组织,各市监察支队负责落实。
    (八)举办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交流现场会
    1、活动内容: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推广交流基层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命名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第二批),对下一步基层安全文化建设提出要求。通过现场交流和观摩学习等形式,发挥典型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2、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组织实施。
    (九)举办“新绿洲杯”全省安监系统安全文化书画展
    1、活动内容:本次书画展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推动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突出“治隐患,保平安”主题,参展作品包括毛笔书法、绘画和硬笔书法作品等。作品征集以全省安监系统为主,面向基层企业和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各市安监局负责初选,报送作品数量尽可能不少于20幅。书画展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入选优秀作品将于6月下旬集中展出。具体作品征集、展览等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省安监局主办,日照市安监局具体承办,新绿洲液化仓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协办。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上下互动。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种特色活动,各市、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十个一”活动。组织动员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查一起事故隐患、纠正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当一天安全员、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忆一次事故教训、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的书籍、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开展“反三违”和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
    (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按照省里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以安全理念凝聚人心,落实安全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通过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打造本质型安全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进一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挥媒体作用,形成社会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体作用,利用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各种平面媒体、网络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宣传优势,传播安全理念和常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形成合力,组织好各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创新内容,增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六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除参加省里统一活动外,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为迎接奥运会、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目标任务、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做出贡献。
    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5日和7月5日前报省安监局,汇总后报省政府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王全军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881167
    电子信箱:zfc6062546@163.com
    附件: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附件: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王军民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李世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袁  策(省安监局局长)
    刘宝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献增(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晓英(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利华(省总工会副主席)
    任海涛(团省委副书记)
    汲斌昌(省国资委副主任)
    孟庆旭(省教育厅总督学)
    迟焕然(省交通厅副厅长)
    万利国(省建设厅副厅长)
    王守信(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谷源强(省质监局副局长)
    韩芳岐(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卜昌森(省煤炭局局长)
    姜金卫(省地震局副局长)
    李春虎(省气象局副局长)
    孙信波(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
    主  任:刘金鸿(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赵卫东(省安监局政法处处长)
    李善伟(省委宣传部企宣处调研员)
    张  亮(省公安厅调研室主任)
    张  勇(省广电局保卫处处长)
    袁宗贵(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许风伦(团省委青工部部长)
    桑胜寒(省国资委企改处副处长)
    贾宝赞(省教育厅安保处调研员)
    苗  青(省交通厅运输安全处副处长)
    张  冀(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副处长)
    李希爱(中国海监山东总队政委)
    吴行惠(省质监局特监处副处长)
    盛德胜(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炳昌(省煤炭工业局安全处副处长)
    王立军(省地震局计财处副处处长)
    朱平盛(省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剑峰(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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