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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部署大排查响应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

2011-06-22   来源:浙江在线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海宁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为扎实开展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全民安全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决定从6月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八大”内容,固安防

  打造“平安海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个工作重点。“八大”检查内容,从细节方面着手,为全市人民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这“八大”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贯彻落实情况; 2、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常识与实际操作能力情况; 3、生产调度、值班到岗情况;4、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储备情况;5、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6、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情况、设备的管理及安全运行状况;7、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设施、通道、指示标志等;8、交通运输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情况。

  检查重点包含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本次大检查的目的在于“以预防为主”,加大全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杜绝任何安全隐患,全方位营造安全氛围。

  两手抓,两手硬

  检查方面“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自查,“一手”抓督察。以自查和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两方面稳扎落实。

  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各镇、街道、市直属有关单位由行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对所辖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按分组要求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总工会等13个单位将联合参与“安全生产月”大检查行动。根据海宁市的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不足及差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求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的一件大事。从第一个“安全生产月”到2011年的第十个。年复一年,给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时刻提醒着每位生产者与经营者“安全”的价值,生命的可贵。加强自查督察力度,方方面面提高个人素质,全面提升各行各行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抗御各项危害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