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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交警大队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0-06-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委宣传部等7厅局委《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总队《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立足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化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任务。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兴国交警大队成立以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魏国强任组长,教导员姜芳友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教导员朱淑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推动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的建设,预防和减少因交通安全常识不足导致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二、突出活动主题,提高安全意识。6月13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了营造活动浓厚宣传氛围,兴国交警大队未雨绸缪,提前制作好宣传横幅、宣传挂图等宣传用品,并抽调车管、事故、秩序等业务骨干组成现场咨询组,负责接待咨询群众。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届时将在县五福广场开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并发放《赣州安全生产简讯.安全生产月特刊》、《文明交通倡议书》,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和“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促使群众更深层次的了解安全生产意义和目的,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鼓励。

  三、创新活动形式,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利用交警驻地开展宣传,在宣教室、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面对面的向办事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和目的,并在城区主要街道和长途汽车站悬挂、张贴标语,在国道、省道和主要县乡道路两旁刷写墻体标语,大造舆论声势,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二是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客运车站、社区、公路沿线村庄等人流密集场所,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展出图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三是结合辖区交通状况实际,以“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努力减少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四是积极主动加强与消防、急救、医疗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立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努力降低事故危害后果,减少事故损失。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实效。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兴国交警大队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等影响全县安全生产案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参照等级化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进一步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