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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意外事故并不意外

作者:万 钫    文章来源:《学前教育--家教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18


  车祸、溺水、中毒、坠落……转眼间夺去了一个个可爱的小生命,还有许多孩子因为“意外”伤害落下了终身残疾。

  “意外事故”难道都是不可预料、无法防范的飞来横祸吗?西方学者约翰·戈登通过对“意外事故”的调查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意外的发生并不完全是偶然的,只有极少数“意外”是真正的意外,而绝大多数所谓“意外”,都可以找出直接或间接的原因。

  约翰-戈登认为造成意外伤害的因素有三,即人的因素(年龄、反应快慢、认知能力、处事态度等)、环境因素(“意外”发生时的气候、季节、道路等状况)和动因(导致意外发生的物体,如刀刃、水火、毒物、玻璃等)。就儿童而言,幼稚的思维、稚嫩的机体、冲动的行为和强烈的好奇心,使他们成为“意外事故”的高发群体。防范意外事故,要以孩子的眼睛看世界,从中找出不安全的因素,加以防范。

  汽车亮着前灯。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孩子们会想:汽车伯伯有好大的眼睛啊,如果小朋友过马路,汽车伯伯一定会停下来,让小朋友先过。

  一个小朋友失足落水。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孩子们会想:鸭妈妈、长颈鹿、大象都会把小朋友救上来。因为鸭妈妈会浮水,长颈鹿有长脖子,大象有长鼻子,小朋友抱住它就上来了。

  环境中潜在的危险,用孩子天真的目光,是难以发现的。

  缺乏生活经验,是另一种潜在的。小朋友吃西瓜,边吃边说笑,不小心西瓜籽成了气管异物;妈妈放在厨房里的生虾米,不知什么时候跑到宝宝的小口袋里去了,宝宝的嘴在嚼,虾须子露在嘴外边。西瓜、虾米,本身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对于孩子来说,却构成了威胁。

  所以,作为家长,为了孩子岁岁平安,除了要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还要让孩子认识到周围环境中潜在的危险。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能摸,什么不能摸;什么能玩,什么不能玩,等等。“生存知识”这一课绝不可少,提高孩子对危险的预见性和自我保护技能,不仅可以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生命质量。

  还要看到,在“意外事故”发生的“人的因素”中,家长的心态和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麻痹大意、侥幸心理、缺乏预见和遇事不冷静,都是安全的隐患。妈妈到家,随手就把包扔在沙发上,宝宝从中翻出“糖豆豆”吃了,结果药物中毒。如果妈妈养成良好的习惯,把包放在固定的、宝宝够不着的地方,这次药物中毒就不会发生了。

  “从前也这样,怎么这次……”“一不留神”“没想到哇”,当事故发生后,从妈妈痛悔的话中,应该引以为戒的是:“危险存在毫末,防患在于未然”,容不得半点疏忽。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万 钫

(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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