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1-07 发布 2000-06-01实施[pdf格式]
1 总则1.0.1 为公路隧道通风与照明设计及营运管理提供技术准则,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的新建隧道和改建隧道,三、四级公路的新建隧道和改建隧道可参照执行。1.0.3 本规范所采用的设计交通量为由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换算的混合车高峰小时交通量;计算行车速度为洞内线形计算行车速度,一般不宜大于100k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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