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0 发布 2005-04-01 实施 [pdf格式] 1 范围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强化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 HSE管理,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行为,结合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特点,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监造和项目保修等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监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