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3发布 2008-01-01实施[pdf]格式
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国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指导和规范我国的建筑能耗数据采集工作,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城镇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各类能源消耗量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1.0.3 民用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