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2-31发布 1992-07-01实施[pdf格式]
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生产维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铸铁制造的工业设备、管子及管件的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食品工业、核电工业。 1.0.3 防腐蚀衬里和防腐蚀涂料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当需变更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