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0发布 2007-12-01实施[pdf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以及技术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火力发电企业和水力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的热控技术监督工作可参照相关部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