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0发布 2007-12-01实施[pdf]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中的导线、地线受损后的补修要求、方法、工艺以及补修后的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直流土1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的各种规格的普通导地线(LGJ、GJ系列)的补修。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耐热铝合金绞线、OPGW等特殊导地线的补修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