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安全文化
导航: 安全文化网 >> 新闻中心 >> 安全新闻 >> 国内新闻 >> 新闻正文


成都出台《火灾公众责任险实施细则》

作者:成都商报    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4


  营业场所发生火灾,如果其购买了火灾公众责任险,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埋单。5月2日从四川省保监局获悉,由成都市公安局制定的《成都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已于日前正式出台,该细则对在成都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该细则的内容主要有四点:一是明确了火灾公众责任险为商业性保险,政府不会强制企业购买,实行“政府领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二是成立了由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共同承担保险风险及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三是将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销售场所列入承保范围,作为今后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重点领域;四是保险责任涵盖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以及被保险人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责任限额为每一保险单位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从200万到1000万不等,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元。

    据了解,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方式。去年,成都市曾选取了两家单位进行试点。按照相关安排,今年5月以后,成都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安全文化网)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 相关新闻
    英法海底隧道发生火灾暂时关闭 14人受伤
    包头市鑫垣有限公司发生火灾 造成5人死亡
    内蒙古大学新校区工地发生火灾
    上海一涂料厂仓库发生火灾 损失惨重
    科威特最大炼油厂发生火灾

     ■ 最新热点新闻
     ■ 最新推荐新闻


    华夏铭安 | 友情链接 | 在线投稿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广告业务 | 版权声明 | 加入会员 | QQ群联盟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2003-2007 北京华夏铭安科技有限公司
    TEL:(010)84275601
    E-mail:admin@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