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共组织5期全市集中统一考试。 期次 考试时间 报名日期 1 2008年1月12日9:00-11:00 2007年12月24日至2007年12月30日 2 2008年3月15日9:00-11:00 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日 3 2008年5月17日9:00-11:00 2008年4月21日-2008年4月27日 4 2008年7月12日9:00-11:00 2008年6月23日-2008年6月29日 5 2008年11月15日9:00-11:00 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1月2日
二、报考人员范围 (一)初次申请考试的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非煤矿山单位,矿泉水、地热开采企业和地质勘探单位,从事燃气输配、储灌、销售、车用燃气供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延续申请考试的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将满且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 (二)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1寸1张,2寸1张,与申请表彩照同版)。 (三)报考人员类别为主要负责人的,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 (五)延续申请人员考试报名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供《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实际不符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提交复印件应使用A4白色胶版纸。 (三)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辖区内考试报名点报名。 (四)《申请表》可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或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打印和查询。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 (五)考试前2日,申请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六)申请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在京外国人参加安全资格考试事宜,依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和许可程序(暂行)的通知》(京安监人教字〔2005〕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考试不收费。 (九)2008年计算机考试试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www.bjsafety.gov.cn) 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www.bjsafety.org.cn) 特此公告。
2007年10月23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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