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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通过“安全生产三大员”强化农民工培训

作者:朱传广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9


  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特点,费县安监局不断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安全生产三大员”制度,即村级安全联络员、工业园区安全宣传员和驻厂安全督查员。 

  一是对农民工进行调查摸底。村级安全联络员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担任,对本村农民工(包括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调查登记,摸清文化程度、安全操作技能等情况;工业园区安全宣传员由乡镇安监办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对园区内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调查,重点摸清从事高危行业农民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建档立卡;驻厂安全督查员由县安监局选聘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家担任,对重点骨干企业、重大危险源、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并对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摸底,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创新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县安监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协调县劳保、教育、职业学校等部门要求农民工学习致富技能,同时规定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其费用主要由政府、企业承担,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企业组织进行。1至10月份,全县共培训农民工5000余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防险避灾自防自救能力,减少了“三违”行为,确保了农民工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县安监局将安全未培训作为一条隐患,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因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大农民工安全培训考核力度。县安委会今年初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了《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其中加大了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培训的分值。

(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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